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09日
根据国家有关界定标准,拟增补宁乡县七一六铀矿等5个独立工矿区(名单及基本情况附后)进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范围,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9月30日—10月9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附件:拟增补纳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的独立工矿区基本情况.docx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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