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组织2016年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写《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你们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其中,长沙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上报不超过10家(含省直管县企业,下同);株洲、湘潭不超过5家;其他市州不超过2家。
三、请你们于10月2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正式行文报我委。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附真实性承诺函并附电子版,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申请报告、评价材料、附件及证明材料。
联 系 人:汪丹 杨扬 邓小云
联系电话:0731-89990847 89990845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