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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一批众创空间拟认定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2日

    根据《湖南省促进众创空间发展与管理办法(试行)》(湘科高字〔2016〕2号)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经专家评审,拟认定湖南影像创客空间等53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一批众创空间。根据国家和省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对拟认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9日至1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社会各界对拟认定单位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厅监督管理处或驻厅纪检监察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举报受理电话:

  省科技厅监督管理处 曾霖霏 0731-88988864

  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 林 华 0731-88988821

  附件:湖南省第一批拟认定众创空间名单.xls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