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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1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2号),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和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组织和信息统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提供支持服务。

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农业推广机构申报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等八个专业的技术推广工作,在职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评审。

2.非推广机构申报范围。事业科研、事业教学、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如果在职且符合条件,也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积极投身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伟大事业。凡因各种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未撤销期间,不能申报评审。

2.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暂不申报。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异动情况经核准备案且有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由省直有关部门、市州职改办将《2016年度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1)报省职改办审核,在符合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2的比例差额推荐申报。

3.申报资格按照《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同层级单位申报人员正常申报的学历条件,乡级要求中专以上,县级和地市级要求大专以上,省部级要求本科以上。县级以下申报人员制(修)订的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取得的国家专利、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等可作为技术成果,撰写的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等可作为论文论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2)须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4.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

(三)申报材料

1.材料清单

(1)推荐单位

县、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通过申报软件逐级接收、汇总填报《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以A3纸打印。

(2)申报人员

A.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详见《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4)。申报人员需填报《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附件6)和签署《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

B.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详见《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8)。申报人员需填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9)、《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10),仅供破格申报人员使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注明破格类型(破学历、破资格、双破等)、申报人员具备的破格条件及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要求

(1)除参评论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申报人员的其他著(译)作和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无需提供原件,只需复印其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或首页。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小于A4纸的有关材料必须粘贴在A4纸上,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审核人签名并签署“原件已核”字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打印“×××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与材料目录。根据目录顺序,依次整理,分别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上方和底端须注明申报人员的省份、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申报专业及推广机构或非推广机构。

3.材料退还

所有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及参评论文原件,在资格审查完结后,由省农业系列职改办退还推荐单位。评审获得通过的人员,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予以退还;其他人员所有与任职资格评审有关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员注意备份有关材料。

(四)申报步骤

申报人员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信息申报版)”,填写《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生成包含申报者所有表格在内的*.zip文件,一并上报至相应的县、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县乡级采集版)”,审核汇总本级的个人申报材料,输出Excel版《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并打印、生成申报人员所有信息的*.zip文件,报市州农委。

省直有关单位、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地市级采集版),审核汇总本级的个人申报材料,输出Excel版《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并打印、生成申报人员所有信息的*.zip文件,报省农业系列职改办。

上述软件安装程序,均从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人才评价”栏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工作

(一)2016年在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二)县、市(省直有关部门)通过信息采集软件,填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附件11)、《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附件12),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至省农业系列职改办。

四、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情况统计数据,由有关省直单位或市州农业系列职改办(事业单位须提供经省职改办审核的《2016年度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统一报送至省农业系列职改办(长沙市教育街66号省农委机关大院第二办公楼328室,联系人:谢旭平,联系电话:0731-84415044),报送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26日。

五、 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人员和有关推荐单位认真阅读软件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软件要求填报信息。

(二)申报软件技术支持:010-84871989-8822/8819,18611173875/13269886570。

附件:1.2016年度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2.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

3.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4.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5.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8.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9.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0.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

11.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

12.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

    附件:总附件.doc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