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8日
各区县(市)经信局,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范围,提升企业在智能制造能力,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 101号)、《关于开展我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长经信发〔2016) 23号)要求,请没有完成推荐任务的单位,按照长经信发〔2016) 23号通知分配的任务指标,继续按要求进行推荐;已经完成推荐任务的单位可以继续进行推荐(具体完成情况见附件1 ).企业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一份,由区县(市〕经信局、园区汇总后提交至市经信委装备处(市政府一办827室);电子版发送至736894323agq.com.
中报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联系人及电话:艾彦迪,13548987983;廖伟88666012.
附件:1、第二批试点示范企业推荐任务完成情况
2、企业情况调查表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提纲
4、汇总表
关于推荐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长经信发2016 105 号).pdf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