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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5日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2016年两批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共6800万元,要求专项用于灾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恢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安排方案如下:

一、安排原则

拟采取因素分配法,按以下三个原则安排资金:一是集中资金。以省民政厅今年6月1日至7月5日全省洪涝灾情数据作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将全部资金按灾损比例安排灾害损失过4000万元以上的45个县(市、区)。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突出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水库、养老院等公益性设施水毁项目的恢复重建。三是从简从快。为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用到灾区一线,所有资金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

二、安排方案

根据上述原则,我委制定了2016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具体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委。

联系人:李勇;电话:0731-8999077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附件:2016年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安排方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