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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4日

2016年国家安排我省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5670万元。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选取扶贫任务重的新化县、洞口县、通道县、古丈县、平江县等5县作为2016年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区域。经与省水利厅协商,制定了2016年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方案。根据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7月13日—1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农经处   

联 系 人:赖树贵   0731-89991585  

0731-89991007(传真)  

hnfgwnjc@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编 410004)  

附件: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