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4日
为促进我省产镇融合发展,我委今年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设立“产镇融合示范镇建设专项”。根据我委《产镇融合示范镇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省产镇融合示范镇(第一批)建设2016年省预算内专项贴息资金拟切块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电话:0731-89990791(传真)
邮箱:touzichu2004@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邮编:410004)
附件:全省产镇融合示范镇(第一批)建设2016年省预算内专项贴息资金拟切块安排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