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2日
为推动和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扶持和激励作用,认真做好2016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4号)的通知,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异议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异议加盖单位盖章),匿名或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湖南省文化厅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
邮政编码:410004
联系电话:0731-85286024(厅规划财务处)
0731-85286034(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0731-85286059(厅监察室)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doc
湖南省文化厅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