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8日
各市州科技局、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方便基层科研单位(机构)、企业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今年我省增设了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2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分别负责省直有关单位(含中央在湘机构)和长沙高新区辖内企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为贯彻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精神等,进一步加强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省17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其中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登记点为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监督管理机构,其余16家为各市州、高新区或省直区域认定登记点,主要负责对本区域内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对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2、凡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合同,须先经各区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审核(盖章),再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登记点进行复核(盖章):
(1)凡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技术合同;
(2)凡涉及需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技术合同;
(3)凡技术合同额超过(含)1亿元或技术交易额超过(含)500万的技术合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