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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7日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将《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申报汇总表》(详见该通知附件3)和单个企业书面申报材料(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于7月2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 系 人:周自卫

联系电话:0731—8895537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电子版请登录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网站下载)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