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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3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要求,拟开展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主营业务应符合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附件1)。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在我委2015年组织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在75分以上,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南》(试行)(附件2)执行。 

二、请你们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编制申请材料,于6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一式四份(附电子版,评价数据表采用Office Excel格式)报我委。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汪丹  杨扬  邓小云 

联系电话:0731-89990847   89990845 

附件: 

1、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南》(试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pdf

附件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