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根据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管理细则》(长两创【2015】3号)的规定和经批准的《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组建实施方案》,现对外发布竞争性遴选“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公告:
一、基金托管总规模:2-3亿元以上。
二、基金托管期限:两年,经审批后可延长。
三、托管银行条件:
1、在长沙市注册登记,或在长沙市设有分支机构,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银行,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托管银行的义务,设立天使基金专户,安全保管天使基金资金;
2、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资金托管事宜;
3、在收到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发出的有效划款指令,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好托管账户名下的资金往来;
4、根据约定,按时向市两创办、天使投资管理机构出具季度和年度的托管报告;
5、应将任何与天使基金投资有关的会计记录、账册和档案保存至少十五(15)年。
四、托管银行数: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选择1-2家。
五、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5时(公告发布5日内可到长沙市财政局企业处索取相关资料)。
联系单位:市经信委 吴纯 88666011
市财政局 曹伟 88666105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