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根据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管理细则》(长两创【2015】3号)的规定和经批准的《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组建实施方案》,现对外发布竞争性遴选“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告:
一、基金管理总规模:2-3亿元以上。
二、基金管理期限:两年,经审批后可延长。
三、基金管理机构条件:
1、在长沙市注册登记,或在长沙市设有分支机构,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2、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原则上股权投资的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近2年取得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回报率的盈利水平,或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基金管理工作经验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四、基金管理机构数: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选择1-2家。
五、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5时(公告发布5日内可到长沙市财政局企业处索取相关资料)。
联系单位:市经信委 吴纯 88666011
市财政局 曹伟 88666105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