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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1日

各市州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 26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全面了解本区域内各行业企业两化融合总体发展现状,指导企业明确两化融合发展重点和定量目标,探索科学、分类、定量、持续推进区域两化融合的新模式,建立省、市、县(区)协同推进的两化融合工作机制。

二、参评企业数量

参评企业数量依据各市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按比例确定,其中长沙市参评企业数量不少于200家,株洲、衡阳、岳阳、郴州各市参评企业数量不少于150家,湘潭、常德、怀化、娄底、益阳、邵阳、永州各市参评企业不少于100家,张家界、湘西州参评企业不少于50家。获得省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节能创新、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支持的工业企业尽可能参加评估,不足部分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自行遴选。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信委于每年6月15日前,组织本区域内的参评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省级评估服务分平台(www.cspiii.com/pg/)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请各市州经信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省经信委将

适时对各市州参评企业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市州经信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自行通过平台组织开展评估诊断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评估诊断和对标,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可为参评企业提供基于全国企业数据对比分析的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报告。

(三)请各市州经信委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报告提交至我委,主要内容包括两化融合现状,主要行业两化融合重点和目标,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建议等。

(四)请各市州经信委于2016年5月1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至我委(见附件),并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平台,创新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模式,切实服务于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型能力培养,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联系人: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欧柳0731-88955422,胡邦杰0731-88955523(传真),13207317988, hnjxwxxh@163.com,

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马冬妍010-88686459 madongyan@cspi ii.com

附件: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pdf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2.各市州工作联系人回执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