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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2日

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专家在长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13〕26号)的要求,我市拟开展第四批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与程序

认定对象、条件、程序、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申报领军人才请填写《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属地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个人、所在单位及推荐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16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1楼长沙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梁雄   胡劲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668061 

13975137177(梁)  18674882898(胡)

E-mail:cxy8668061@126.com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doc

附件2: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