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6日
各专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工作流程,项目评审包括预评审和答辩评审环节,答辩评审原则上采取视频评审方式。目前,试点专项即将开展视频评审工作,我们前期对专业机构的工作需求进行了摸底统计,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了《试点专项网络视频评审安排表》(附件1)。2016年优先启动的一批重点专项(名单见附件2)也将陆续开展视频评审工作。为保证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视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请认真做好视频评审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承担试点专项管理任务的专业机构根据《试点专项网络视频评审安排表》,做好相关工作。请承担2016年优先启动重点专项管理任务的专业机构于预评审工作完成后填报《网络视频评审工作需求信息表》(附件3),在4月30日前函送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根据各专业机构报送的时间考虑和评审任务量,将统筹协调确定2016年优先启动重点专项的视频评审工作安排。
2.视频评审工作安排确定后,各专业机构须做好视频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评审组织、日程安排、专家联络、专家提问反馈跟踪等;并自行做好与技术服务保障单位(科技部信息中心)、视频场地提供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等)、会务服务单位(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对接。各专业机构研究确定详细评审日程后,须提前一周通知相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
3.根据不同项目情况合理安排视频评审的汇报和质询答辩时间,确保评审效果和质量。原则上一般项目视频评审时间为45分钟(汇报15分钟,质询答辩30分钟);青年项目评审时间为30分钟(汇报和质询答辩各15分钟)。
4.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根据视频评审工作需求,统筹视频评审总体工作安排,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服务。
5.科技部信息中心负责根据评审需求提前做好网络测试和评审系统开发,以及评审现场技术保障工作。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负责根据确定的视频评审总体工作安排进行场地准备,并协助安排专家出入和接送车辆停放等。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与有会务服务需求的专业机构确认具体会务保障需求,安排专家食宿、场地接送、会场服务等事项。
6.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确认视频评审的业务联络员及技术联络员,3月25日前反馈回执(附件4),并根据各专业机构确定的评审日程配合做好答辩会场组织、技术保障等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分工安排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保障今年网络视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如对视频评审工作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陈伟维 58881655
郑健健 58881619
回执传真 58881692
科技部信息中心 王卓昊 88654076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李 冰 88656301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石东升 88225111
科技部机关服务中心 邓立新 58881277
附件:
1. 试点专项网络视频评审安排表
2. 2016年优先启动重点专项及相关专业机构名单
3. 网络视频评审工作需求信息表
4.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员回执
科技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