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8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专利条例》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全面提升湖南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促进创新型湖南建设,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 48号)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卒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里点和类别
本年度项目申报的重点和类别: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转化运用、专利执法和维权援助、专利信息利用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5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2.申报单位是承担实施项目主体,具备实施项目的人力和资金保障等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等,符合项目申报书的要求;
4.申报单位项目未完成上一年度实施项目或未进行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项目;
5.申报单位同一项目负贵人不得多头申报不同项目或多次申报同一项目。
三、评审及支持方式
1.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专利执法和维权项目、专利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对达到评审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后补助.
2.对专利转化运用的产业化项目、专利信息利用中的专利布局及预警、专利课题研究等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行业和财务专家等进行评审,对达到评审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支持.
3.对知识产权工作宣传、人才培训培养和交流合作等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根据提供服务的内容、数盆、质量、期限等,对具体承接单位费用实行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1.中央在湘单位、省直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市州、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同级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审核和汇总后,逐级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2.不符合《申报指南》范围及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中央在湘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市州、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应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等负责.
3.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 t t o: //www. hn i no. Rov. cn ),进入“湖南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系统’注册后,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并按要求进行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
4.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李涛0731一88852427
项目受理咨询丁萍0731一82247129
系统保障咨询李拥18711010120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高洁0731-85165759
附件:
1、2016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doc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