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长财教[2011)10号)及2016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方案,我局制定了《2016年度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2016年度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长财教【2011] 10号)“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绩效评价”的要求,结合《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和2016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将作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项目申报单位(个人)、项目推荐单位本年度申报和管理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的依据.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包括知识产权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和补助、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项目
1、申报条件
凡在长沙市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版权工作.企业有较强的版权意识,对运用版权制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强烈的需求,无侵权行为.
(2)具有版权工作基础.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了版权管理制度,有分管领导、专项工作经费和2名以上专(兼)
职版权工作人员.
(3)具有一定的创新实力.建立了研发部门,年投入经费不少于年销售收入的5%.
(4)拥有知识产权.有版权作品200件以上,并有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
(5)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品牌有一定知名度,经济、社会效益较好.
2、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可于3月16日起登录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 tp: //61. 187. 135. 174/rap/)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平台,按统一的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电子档.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填报相应申报表格,经所在地县(区、市)知识产权局或版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含申报表电子文档).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3、申报资料
(1)《长沙市版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表》;
(2)企业工商注册或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样本和管理机构建设证明材料;
(4)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专利证书或专利登记薄
副本;
(5)著作权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包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销售合同或销售报表、产品销售应收款明细、纳税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纳税表彰文件等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6)著作权质押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7)著作权质权登记证、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登记证等复印件;
(8)企业近三年来的主导产品和优势项目样本;
(9)企业在版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等某方面有突出事迹及有关奖励证明材料.
4、申报要求及说明
(1)各区县(市)或园区知识产权(版权)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对已认定为“长沙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长沙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不再参与申报.
(3)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版权管理处张宇航电话:88666840
电子邮箱:cs88666840a163.com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
1、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并自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可申报本项目:
(1)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公司经营战略、研发战略统筹安排;
(2)知识产权工作墓础较好;
(3)有相应的经费和人员,能协调公司各部门联动,确保贯标工作顺利开展.
2、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可于3月16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 tp: //61. 187. 135. 174/rap/)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平台,按统一的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
标,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电子档.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填报《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资料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试点企业.
3、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审计
报告、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4)《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申报表》中要求
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过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
需提交纸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285051237a@gq.com.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张丛;联系电话:88666851.
(三)知识产权质钾融资贴息和补助
1、申报对象
(1)运用知识产权(专利权、版权)质押获得融资,截至2016年9月30日还本付息1年以上的在长中小微企业;
(2) 2015年10月1日一2016年9月30日期间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提供贷款或担保的在长商业银行、担保机构.
2.贴息和补助标准企业贴息标准为:融资期限1年以上的,每年度贴息金额不高于单笔融资年利息的50%(次年利息实际结算月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结付月计算利息额,贴息金额不高于结付利息额的50% ) ;融资期限1年以下的,按年度单笔融资的实际结付月计算利息额,贴息金额不高于结付利息额的50%.同一企业的年度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商业银行(担保机构)补助标准:为企业提供直接(间接)质押融资的,单笔融资额度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每年度给予5000元补助,单笔融资额度为500万元(含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每年度给予1万元补助,单笔融资额度为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每年度给予2万元补助.同一家商业银行或担保机构年度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3、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可于3月16日起登录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 tp: //61. 187. 135. 174/rap/)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平台,按统一的格式填报项目墓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电子档.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填报《长沙市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于2016年10月巧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2)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②出质的专利权证书、专利登记本副本或著作权登记证书.
③专利权或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版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著作权质押登记证).
④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融资合同(或融资合同、专利权或著作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⑥已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融资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⑥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申报单位上年度和申报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②专利权或著作权质押融资合同(或融资合同、专利权或著作权质押合同、担保融资合同等);
③银行划款凭证;
④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张丛;联系电话:88666851
(四)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
1、申报条件
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与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并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结案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
(1)《长沙市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应当提交权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院或者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相关维权费用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或者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企业,应当提供近两年本单位经营状况、财务负债等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请勿使用装订夹).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带上原件供核对,复印件留存.其中,上述第L 2, 4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3、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个人)可于3月16日起登录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 tp: //61. 187. 135. 174/rap/)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平台,按统一的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电子档.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填报相应申报表格,并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长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执法处周素芳联系电话:88666849
长沙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许甜
联系电话:12330-2
(五)软科学研究项目
1,研究方向
(1)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对长沙经济贡献度研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已逐步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本课题要求结合长沙实际,通过科学构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指标体系,全面掌握长沙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和企业发展状况,详细分析长沙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
(2)长沙打造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的可行性研究:本课题要求根据全国版权贸易基地建设总体情况,结合长沙实际,全面分析长沙版权贸易现状,科学论证分析长沙创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的可行性,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支撑长沙创新、开放高地建设政策研究:本课题要求针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开展相关配套政策、工作举措、体制机制创新等前瞻性研究,为下一步出台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政策意见提供决策参考.
2、申报对象
在长沙市辖区内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3、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软科学研究条件与能力、有较好知识产权研究墓础,同时选题要找准结合点,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
(2)申报单位应根据确定的研究方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墓础上,进行认真分析与论证,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必须真实、权威,且为最新数据.研究成果应提出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对策、措施.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经验,必须在研究的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
4、经费支持
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左右.
5、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可于3月16日起登录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刀61. 187. 135. 174/rap/ )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入平台,按统一的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电子档.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填写《长沙市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
(3)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红:电话:88666843;邮箱:xh4123180a@163.com.
三、其它事项
1、上述项目的推荐单位应对其所推荐的单位和项目严格把关,所推荐项目立项后应对该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对该项目的
绩效评价和验收负连带责任.
2、各县(区、市)、园区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对推荐并获立项支持的项目要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
3、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立项支持一个项目;
4、建立项目申报“信誉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以上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表格,均可在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
关于印发《2016年度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ar
1.长沙市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表
2.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申报表
3.长沙市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项目申报书
4.长沙市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申报表
5.长沙市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