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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组织申报2016年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08日

各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文化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16年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十三五”时期我们拟重点支持以下三方面:一是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达标建设;二是继续支持在“十二五”期间已开工建设但未竣工的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三是试点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国有戏曲院团和民族地区国有文艺院团综合排演场所建设。 

(二)考虑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拟重点支持全省8个已开工且未竣工的地市级三馆项目(见附件)。2017年以后重点支持县级两馆达标建设,发挥县级两馆对农村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和辐射作用,推进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请各地对照本地项目进展情况,区分对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组织好2016年投资计划建议的申报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优先支持交通便利、贴近群众、功能合理、规模适当的项目;优先支持已安排过部分补助投资的续建项目、规划内的原址改扩建项目。对于拆除位于老城区的旧馆、在尚在建设中的新城区集中建设大型文化中心的项目,以及建设规模超过规划标准一倍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要做好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工作的衔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942号)要求,所有拟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纳入其中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库。 

(三)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建设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申报投资计划建议要做好项目排序。 

(四)要抓好项目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部将建立投资安排奖惩机制,根据各地中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将上一年度资金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参考和依据,以督促提高投资计划管理水平。 

(五)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文化部门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共同做好项目的遴选工作,审核提出的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排建议必须通过重大项目库在线申报,同时填写EXCEL格式的附件表格及正式文件于3月8日(周二)17:00,联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文化厅。 

联系人: 陈阳子        邱剑 

联系电话:0731-89991025      85286024 

Email:271749290@qq.com     517077373@ qq.com 

附件:“十二五”已入国家地市级三馆建设项目库项目(全省8个已开工且未竣工的地市级三馆项目) 

娄底市图书馆 

湘西自治州图书馆 

衡阳市图书馆 

岳阳市图书馆 

永州市群艺馆 

邵阳市博物馆 

邵阳市松坡图书馆 

邵阳市文化馆 

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省文化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