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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科技部制定了《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技术市场发展。

   科 技 部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技术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各类技术交易场所、服务机构和技术商品生产、交换、流通关系的总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步完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对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面对全球创新发展的新态势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技术市场发展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服务效能亟待提高、功能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待增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技术市场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坚持拓展功能、提升服务,坚持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坚持引领发展、要素融通,着力构建技术交易网络,着力提升专业化服务功能,着力优化制度环境,着力加强监管服务,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现代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

    到2020年,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培育2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600家市场化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3至5个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培养1万名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2万亿元,技术交易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到2025年,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的技术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更趋完善,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显现,技术市场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为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和迈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技术市场分类布局。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行业需求,发展各具特色、层次多元的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成为全国技术交易网络重要节点。完善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推动科技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发展,发挥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提供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发展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推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的双向转化。围绕“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和地区建设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推动我国技术交易市场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网络重要节点。发挥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作用,链接各类技术交易市场,形成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

    三、提升技术交易市场服务功能和发展水平。推动现有基础条件好、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技术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聚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资人、技术市场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中试孵化、招标拍卖等综合配套服务,建成全国性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广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通过市场发现价值。探索技术资本化机制,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发展。

    四、推动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一批社会化的技术市场服务机构,采取市场化运营机制,吸引集聚高端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对标国际一流技术转移机构运营模式,选择若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示范,整合知识产权披露、保护、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入股和无形资产管理等相关职能,建立专业化运营团队,形成市场化运营机制,在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强对技术转移机构人员的激励和保障,形成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为先进尖端技术快速进入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和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提供渠道和服务保障。

    五、发展壮大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加快培养一批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纳入国家、地方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技术转移学院,开展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鼓励高等学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专业,培养技术转移后备人才。联合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推动成立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行业组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相关奖项。

    六、创新技术市场服务模式。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新型技术交易市场和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开展技术搜索、技术评估、技术定价、技术预测等服务,通过开展创新挑战赛等活动为企业需求提供精准对接。依法合规开展技术成果在线交易,推动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大额资金支付分批次担保等服务,强化技术交易信用和利益保障,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网上技术交易环境。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建设,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绿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七、完善技术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技术转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修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推动地方加强对大额合同的认定登记和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地方开展技术市场立法工作,完善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配套政策,加大支持技术市场及其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力度。

    八、规范技术市场服务和管理。宣传贯彻《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完善技术交易规则,优化技术转移服务流程。加强技术市场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开展监督评估和考核评价,依据评估结果加大激励引导力度。加强技术市场信用管理,依法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交易主体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深入开展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和数据分析,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技术市场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科技成果信息资源,为技术市场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九、加强技术市场组织保障。科技部充分发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国技术市场发展的组织协调,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市场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定位,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技术市场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职能,加大投入力度,结合服务绩效对服务机构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