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18〕9号、湘机发 2123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发电〔2018〕1号),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重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市科协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机制及责任分工
成立市科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范坤
副组长:王 准 易 方 杨迪君
成 员:机关各部室和科技活动中心负责人
副组长负责其分管部室(中心)专项治理工作。机关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本部室(中心)第一责任人。
机关办公室和科技活动中心负责机关和中心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变相公款旅游等方面的清理整治工作,填报自查自纠统计表。
组宣部负责收集、登记填写全科协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迎来送往聚餐、宴请,违规接受请吃四个方面情况,并负责所有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二、认真组织传达学习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党组在4月23日召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省、市两级下发的《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长沙市纪委通报》(长纪发〔2018〕4号)通报、市委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并就科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机关各部室和科技活动中心,要组织开展再传达、再学习,确保每名同志都牢记专项治理重点“五项 15 条”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广泛开展问题分析
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一步,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严守纪律规矩,坚决令行禁止。党组班子成员必须于 4 月 26 日前,对分管部室(中心)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五项15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梳理,逐条对照,查摆、分析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中层以上干部、各部室(中心)负责人要对本部室(中心)所有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要求。
四、普遍开展自查自纠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4月27日,各责任部室要围绕“五项15条”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清理每一笔红包礼金、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张差旅票、每一次个人婚丧喜庆事项,坚持立行立改。对公款吃喝或使用公款违规报销、冲抵吃喝费用,应当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应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自查自纠具体执行情况要参照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答疑》(附件1)进行。组宣部汇总后,填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2),并于 4 月 28 日 前报分别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工委、市纪委驻经信委纪检组。
五、督促检查
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由党组成员、副主席杨迪君带领办公室、组宣部等部门人员在“五一”节后展开。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时,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党组及时健全制度,制定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发生。
六、从严责任追究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问题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对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一律坚持通报曝光。
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党组报告。
附件:
1、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答疑。
2、个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登记表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