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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09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纵深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对我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湖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定价目录.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