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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发展农民体育事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着力推动全民健身持续向农民覆盖和倾斜,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满足农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农民体育工作以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为主要抓手,积极推动《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0-2015年)》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和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文明的乡风民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加快发展农民体育事业,切实提高农民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

(一)开展农民体育工作是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一半以上,积极推动农民健身工作,提升农民健康水平是实现全民健身、保障全民健康的重要内容。农民体育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是全民健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难点,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短板”。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就要大力发展农民体育事业,补齐农村体育健身这块“短板”,推动城乡健康事业协调发展,使全民健身计划真正成为全民幸福计划。

(二)开展农民体育工作是实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农民体育工作历史欠账多,为农民提供的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严重缺乏,在健身知识普及、理念兴趣培养、体育活动组织、健身设施建设等方面均与城镇居民有较大差距。城乡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要实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必须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将农民体育工作置于重要地位,把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作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民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完善农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保障广大农民得到更多更好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开展农民体育工作是推进“三农”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农民体育事业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任务紧密相连。大力发展农民体育事业,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且体魄强健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依靠;大力发展农民体育事业,切实增强农民体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实现农民富裕幸福美好生活的关键保障;大力发展农民体育事业,有效提升农民的健身理念,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重规则、讲诚信、善合作、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按照《条例》、《纲要》和《计划》的要求,将农民体育事业作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以强健体质、砥砺意志、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以激发和满足农民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乡村为阵地,通过强农补短、重点推进和延伸覆盖,大力推进改革发展和统筹建设,着力补齐农村体育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短板,努力提升农民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将农民健身与农民健康有机融合,有效推动农民体育蓬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五)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农民体育工作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体育要素配置和公共设施建设要满足农民需求,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设计要围绕农民开展,指导管理和培训服务要体现农民特点。要以农民是否乐于接受、是否积极参与、是否提升体质,作为衡量农民体育工作的最终标准。

——坚持创新发展。农民体育工作要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群众性和社会性;以服务为中心,转方式、促发展,突出多元性,不断创新组织机制、工作平台、活动载体和普及手段,促进农民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广大农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坚持骨干引领。农民体育工作面广、量大、战线长,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乡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骨干作用,带动广大农民,办好赛事活动,促进经常锻炼,加强培训指导,推进体育健身活动的普及提高,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

——坚持重心下沉。农民体育工作重点在乡镇、基础在村屯,要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把更多的资源资金投向基层,把更多的项目活动放到乡村,把更多的指导服务送到农家,服务广大农民自觉、便利、科学、文明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农民体育生活化。

——坚持农体融合。农民体育工作既要坚持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的根本目标,又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以农民生产生活为基础,创建宜居乡村、宜业田园和体育健身休闲特色小镇,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以推动农民健身生活化为抓手,促进农民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农民健康水平。

(六)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村体育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和乡村居民身心健康水平双提升,农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全覆盖,农民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实现80%的行政村有1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国民体质达标和优秀等级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健全以农民体育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体育社会组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民体育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实现农民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活动,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七)健全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中国农民体育协会要积极发挥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承接农民体育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县级以上农业和体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农民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努力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机构人员齐全、经费保障落实、活动开展经常。充分发挥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在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辅助作用,积极引导其承办和参与农民体育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农民体质监测等工作。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要与乡村文化站(中心)和老年体育协会等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农村体育工作。要在乡村着力培育发展农村基层文化体育组织,逐步形成并完善农民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各级体育部门和农业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农民体育协会和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成立基层农民体育组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资源整合利用,共同解决基层农民体育组织在人、财、物和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问题。

(八)建设和利用农民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结合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乡村文化站(中心)资源整合,继续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向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屯延伸,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村屯开展农村体育设施整村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升级版积累经验和探索途径。结合实施扶贫攻坚项目,优先扶持贫困农村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按照“十三五”全国体育场地人均面积要求,以多种方式留足农村体育健身用地,提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等资产资源,并注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等项目相衔接。积极探索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更新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体育、农业部门要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做好已建成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乡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向农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和“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乡土特色、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原则,紧密结合美丽宜居乡村、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农村体育场地设施,促进农民体育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好农业多功能特点,鼓励创建休闲健身区、功能区和田园景区,探索创建乡村健身休闲产业和运动休闲特色乡村。

(九)丰富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各级体育和农业部门向农民大力推广普及乡村趣味健身、广场舞(健身操舞)、健身跑、健步走、登山、徒步、骑行、游泳、钓鱼、棋类、球类、踢毽、跳绳、风筝、太极拳、龙舟、舞龙舞狮、斗羊赛马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介绍健身方法、传授健身技能,培养其健身兴趣,使体育健身成为农民的好习惯、农村的新时尚。

利用筹备和举办2022年冬奥会的契机,积极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2016—2020年)》,在农村推广普及冰雪健身项目。传承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重点挖掘整理列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体育项目。结合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创新编排一批充满乡村气息、具有农味农趣、体现农耕文化内涵,融健身娱乐、表演观赏和比赛活动于一体,农民愿参与、能参与、乐参与的体育健身项目。把农民体育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结合冬春农民科技大培训,将体育健身科学知识、器材用品、健身项目、赛事活动送到乡镇,进入村屯。

(十)积极组织开展农民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因时、因地、因需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农民体育赛事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赛事活动对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宣传引导、技能训练和素质提升作用。开展赛事活动要紧密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倡导和鼓励农村基层发挥历史传统、农耕文化、产业特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资源优势,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时季节,按照“就地就近、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经常性举办农味农趣运动会、美丽乡村健步走、快乐农家广场舞等丰富多彩的基层赛事活动,形成“一地一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常态化、制度化和生活化。

充分发挥中国农民体育协会优势和地方政府积极性,重点支持和打造体现“三农”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具有乡村特征和传统文化底蕴的农民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提炼总结、提升发展为具有广泛群众性、参与性、普及性的全国性农民体育赛事活动,重点办好全国性的“农民体育健身大赛”“乡村农耕农趣农味健身交流活动”和“农民体育骨干健身技能提升暨展示”等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品牌赛事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健身项目赛事体系,以联组、联办、联赛形式为主,村(社区)、乡镇、市县、省、全国层层联动,社团组织、企业园区多方合力,让广大农民广泛参与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形成“农民健身,赛事同行”。积极推进由中国农民体育协会组织开展的创建“亿万农民健身活动”示范基地工作,为农民体育工作搭建激励平台,广泛调动农村基层和农业园区、企业等积极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十一)加强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各地体育和农业部门要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适合农民的健身指导计划,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体质监测和健康促进服务试点。编制符合农村实际、适合农民阅读的“亿万农民健身活动”系列丛书和《农民健身手册》,指导农民开展科学健身。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民体育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指导和示范带头作用。运用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运行农民体育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使农民体育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探索开展农民体质监测有效方式,依托体质健康数据库,研究制定适合农民的运动处方库、健身指导方案和健身活动指南,开展农民科学健身指导,提高农民科学健身的意识和能力。

(十二)营造农民身边的健身文化氛围。各级农业和体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农民体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党和政府重视农民健康,以健身促健康、奔小康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的健身理念、活动项目、经验做法,合力唱响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健康生活时代强音。深入广大农村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意义,树立健身榜样,讲述健身故事,围绕弘扬健康新理念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中国农民体育协会要创办《亿万农民健身网站》,制作农民体育健身活动音视频作品,开发应用适应农民群众实际需要的手机APP等,为农民体育提供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伴随服务。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对农民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和体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将发展农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要把农民体育工作作为落实《条例》《纲要》和《计划》的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条例》《纲要》和《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民体育工作在“三农”工作中的职能和地位,健全农民体育工作机构,科学合理定编定员定经费,切实把农民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中国农民体育协会要研究制定农民体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建立并完善农民体育统计工作制度,并推动将其纳入全民健身评价体系进行评估考核。

(十四)多渠道加大农民体育工作经费投入。体育部门要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民体育事业的力度,将农民体育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并增加对农村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和农民体育赛事活动购买的比重。各级体育和农业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农民体育工作经费,不断增强农村体育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民体育工作经费在全民健身投入中的份额和比重,按照财政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行政村体育设施维护和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补助,其中农村体育活动每个行政村每年1200元,确保落实到村,专款专用。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共同促进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十五)大力培养农民体育骨干人才。以乡村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农民体育组织管理、培训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地方体育部门要根据当地农民体育工作实际,制定《重点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县级年度培训数量的1/3;要积极支持并委托农业部门承担部分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农业部门要将培养农民体育骨干人才纳入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中,创新培养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利用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以农村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体育积极分子等为重点,努力培养一支爱体育、懂健身、会组织的农民体育工作队伍。

 

 

农业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