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各司、局、室,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管,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