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牵头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巩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提供重要支撑。省财政计划在2022到2025年统筹安排资金约100亿元,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政策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共21条: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分类奖补政策;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技术与关键产品攻关;支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进步奖励,省财政给予配套奖励;支持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发;实施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
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实施“五首”产品(首台套技术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奖励与保费补贴;加大创新产品及服务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转化高价值发明专利技术;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孵化成果予以分档补助。
鼓励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对企业从省外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根据计税年薪、企业经济贡献情况,给予奖励补助,专项用于企业研发;加大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企业申报且获得立项的省科技创新企业领军人才项目予以资助。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对科技企业利用知识价值融资给予贴息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贷款及保证保险贷款给予担保费与保险费补助;对科技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给予保险费补助;加大股权投资引导投入,支持设立省级天使(种子)引导母基金,对私募基金投资我省科技企业给予补助;支持科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省财政分类给予中介费用补助。
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减税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大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按规定退还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增加科技企业现金流。
政策措施主要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变目的资金为杠杆资金,引导企业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二是更加注重加强财政政策与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的统筹,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三是更加注重政策的普惠公平与结果导向,根据科研规律与市场特点从事前支持转变为事后补助,提高财政资金支持效果。